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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买卖土地出让金是谁出

发布时间:2025-12-05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二手房买卖涉及土地出让金处理时,需规避以下常见错误:
1、忽视土地性质核查:部分购房者未核实土地性质,误以为所有二手房都无需缴出让金,过户时才发现是划拨土地需补费,造成额外经济负担。
2、合同未明确约定:买卖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土地出让金承担方,过户时易生争议,影响交易进程甚至引发诉讼。
3、轻信卖方口头承诺:买方轻信卖方关于土地性质或免缴的口头承诺,未要求提供证明文件,最终因土地性质问题产生纠纷。若您在二手房买卖中遇到土地出让金相关问题,不知如何处理,可咨询我为您提供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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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买卖中土地出让金的承担方,主要取决于房屋土地性质和合同约定。以下为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:
二手商品房若土地为划拨性质,购买时通常需补缴土地出让金,一般由受让方(买方)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;若土地为出让性质且使用年限未满,则无需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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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买卖土地出让金的处理,还可能受以下特殊情况影响:
1、土地性质变更需补费:原本为出让土地的二手房,若买卖过程中土地性质变更(如商业改住宅),可能需按新性质补缴出让金,增加交易成本,影响双方利益。
2、政策调整影响缴纳: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(如提高划拨转出让的缴纳比例),会增加买方费用,影响交易可行性和双方意愿。
3、政府决定可免办出让手续:根据法律规定,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,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,可由转让方按规定将收益上缴或作其他处理,此时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式和承担方会变化,影响双方权利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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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买卖土地出让金由谁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四十条有明确法律依据:
该法条规定:“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转让房地产时,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,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。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,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,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”因此,二手房买卖中,若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,受让方(买方)有义务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出让金;若土地为出让性质且使用年限未满,则无需再次缴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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